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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居民生活水平统计
一、居民收入水平统计
(一)居民收入的概念
居民收入是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各种来源渠道 所获得的收人总和。它既可以是货币收人,也可以是非货币形态的实物收人。 居民收人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水平,关系到国内生产总值中资本形成总额和 最终消费总额的比例关系,关系到社会商品购买力与消费品供应量的平衡关系。 居民收人包括初次分配收人与再分配收人,即:
居民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再分配收入
由于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收入的 具体来源也各不相同,且各具特点,一般来说,城镇居民收人相对稳定,刚性较强,而农村居民收入容易起伏,弹性较大。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有增大的趋势。
(二)城镇居民收入统计指标
1.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人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内)的 全部实际收人。具体包括:
(1)薪金收人:城镇居民从各企业、事业单位领取的劳动报酬收入(工资、 津贴、奖金等),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2)经营净收入:城镇居民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净收入,等 于经营收入减去经营费用支出。
(3)财产收人:包括出租财产取得的收人、从事投资活动取得的投资收益 (租金、股息等)。目前,这部分收人在总收人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4)经常性转移收人: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金、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及赠与等,主要是再分配收人。
但是,居民收入不应包括借贷性收人,它属于负债范畴。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人=薪金收人+经营净收入+财产收入 +经常性转移收入
应该注意到,城镇居民收人统计指标在中国经济分析中得到普遍应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和很多指标的统计有显著的不同,具有较大的方法优势。具 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调査对象广。城镇住户调査的对象包括城 市和县城关镇中非农业居民家庭的所有成员。其二,调査内容全面。城镇住户调査由固定的样本记账户对其家庭的每笔收支进行连续逐笔记账,然后由调查 员定期整理,按月汇总,基本可以做到主要的收人支出项目不遗漏,是目前统计 调査的典范。其三,调查方法科学。目前中国的城市住户调查参照国际一般做 法,采用抽出样本调査户,以本数据代替总体的做法。
具体而言,中国对样本调査户的抽选按“二阶段”、“划类选点,等距抽样”的 原则随机抽选。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划类选点直接抽选调査城市。把全国市县按人口规模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五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按六大 行政区分组。每一行政区内又按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低排列,再把各城市的职工人数累计起来进行等距抽样,每隔100万职工抽选一个样本城市,作为调查城市。第二阶段,在抽中的城市内采用多阶段抽样和二相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调查户。通过这个方法,共抽选了226个市县、近4万调査户。一般情况每个调査户调査期为3年,样本每年轮换1/3。这种用样本数据代替总体的调査 方法,虽然有一定的抽样误差,但由于严格按照抽样方法操作,其误差很小,而且是可控制的。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居民家庭在扣除个人所得税、记账补贴、家 庭副业生产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人。顾名思义,可支配收人是居民家庭当年收入中能用来满足支出需要的收入。所以,在总收入中首先必须扣除应交的个人所得税、记账补贴和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账补贴是国家统计调査系统付给调査户的补贴,尽管对家庭户形成收人并可用来支付,但这笔收人是非调査户所没有的,也应该扣除;副业生产支出特指那些从事家庭生产经营的城镇居民,如温州大量存在的家庭作坊,经常发生收人和支出的往来,为准确反映收入变化,必须把生产方面的支出扣除。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是了解居民生活变化情况的基础,是国家和各级地方 政府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的重要评价指标,在计算或评估国民生产总值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也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富裕程度的典型指标。对于国内各区 域和城市的财富比较而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比人均GDP等指标更 具有代表性。根据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 超过2万元的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等地均是经济发展比较快 的地区,最高的上海已经超过3万元;而位居后几位的甘肃、新疆、青海、黑龙江、贵州、西藏等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在1. 5万元以下。如表10-3所示。
表10 -3 2010年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人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全国 |
19109.44 |
黑龙江 |
13856.51 |
河南 |
15930.26 |
贵州 |
1413.74 |
|
北京 |
29072.93 |
上海 |
31838.08 |
湖北 |
16058.37 |
云南 |
16064.54 |
|
天津 |
24292.60 |
江苏 |
22944.26 |
湖南 |
16565.70 |
西藏 |
14980.47 |
|
河北 |
16263.43 |
浙江 |
27359.02 |
广东 |
23897.80 |
陕西 |
15695.21 |
|
山西 |
15647.66 |
安徽 |
15788.17 |
广西 |
17063.89 |
甘肃 |
13188.55 |
|
内蒙古 |
17698.15 |
福建 |
21781.31 |
海南 |
15581.05 |
青海 |
13854.99 |
|
辽宁 |
17712.58 |
江西 |
15481.12 |
重庆 |
17532.43 |
宁夏 |
15344.49 |
|
吉林 |
15411.47 |
山东 |
19945.83 |
四川 |
15491.16 |
新疆 |
13643.77 |
(三)农村居民收入统计指标
1.农村住户总收人
农村住户总收人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分配和再分配 得到的全部收入,其中的经营收人是按照经营总收人而不是净收入计算。具体 包括:
(1)从农村集体经济得到的收入(报酬收入、劳动收入);
(2)家庭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人(包括承包收人、家庭自营收入);
(3)财产性收人;
(4)其他转移性收人。
用公式表示为:'
农村住户总收人=工资性收人+经营总收人+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与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相类似,农民住户调查也是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但具体 抽选调查户的方法有所不同。现行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的抽选,采用多阶段、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样时一般分为省抽县、县抽村、村抽调查户三个阶段。省抽县、县抽村的抽样方法是:以总体各单位近三年人均纯收入作为有关标志,按高低顺序排队,再以近三年平均人口为辅助资料逐单位进行累计,计算抽样距离,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村。村选调查户的抽样方法是:利用全村各户上年人均纯收人为有关标志,按高低顺序排队,用调查数除 全村(组、队)户数计算出组距,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确定调查户。
按照上述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中857个调查县,9 000多个调查 村,67 000多个调査户,调査县占全国总县数的35%,按此调查出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基本反映了收人的实际变化情况。为解决样本老化问题,增强抽样调査网点的代表性,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对调査网点 也实行样本轮换制度,每四年为一个周期。
2.农村住户纯收入
如果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反映城镇居民收人的重要指标,那么农 民人均纯收入则是反映农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人们说“农民增收 困难”实际是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难度大”。在综合反映中国居民的收人水平及变化情况时,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常常并列使用。
农村住户纯收人是从总收人中扣除农村税费支付、家庭经营的各项费用支 出、生产性资产购置支出和其他转移性支出后剩余的收人。从概念上说,农村住 户纯收入的概念类似于农村住户的可支配收人。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农村住户纯收人=总收人-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
作为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应的指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农民人均纯收人指标相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具有以 下特点:其一,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农民对最终产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农民人 均纯收人只是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初次分配的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农民消费 水平的变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调査期内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渠道得到 的收入总和,相应地扣除为获得各项收入的费用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后形成的 收入,反映了农村 居民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最终所得。其二,指标含义更丰富。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效益核算指标,主要用于反映农村居民生产经营活动的 效益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一个收人分配指标,既包括农村居民生产经营 活动所得到的收人,也包括转移性收人及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的收人,可以同时反映生产效益和收人分配情况。
为了适应客观实际需要,以便于与国民经济核算接轨并进行国际比较和城 乡比较,根据住户调査资料,国家统计局从1999年以来对农民人均纯收人和农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了比较测算,在收人水平方面,农民人均纯收人和农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虽然略有差异,但差距逐步缩小。从制度方法方面看,启用可支配收入指标的条件巳基本具备,可以说,未来中国在使用衡量农民收人水平的指标 时,将更多地和国际社会一样使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这一指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具有更强的适用性,但农民人均纯收人指标仍有其重要作用,它不仅是考察农民收人历史演变的主要指标,还是核算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的数据基础。
3.农村住户现金收人
由于农村居民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存在大量自产自用行为,一般其经营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是现金收人,其余则为实物性收入,因此统计农村居民的现金收入也具有必要性。用公式表示为:
农村住户现金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中的现金收入+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二、居民消费水平统计
(一)居民消费统计的概念与范围
居民消费是指居民家庭及其成员为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而消费物质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居民消费统计就是对特定时期消费数量、消费结构等进行统计,反映 消费需求的满足状况以及在此方面所达到的生活水平。
从理论上看,居民消费应包括居民直接消费,即居民个人消费,也应包括政府为居民提供的消费,即公共消费。但从住户活动统计范围看,则主要以居民个人消费为对象。
从字面理解,消费就是对物品或服务的使用,但是,居民消费所确定的统计 时点不是物品和服务使用时的时间,而是物品和服务获得时的时间。对物品来说,获得时间与实际消费时间有可能不一致,尤其是具有耐用性的物品。这就是说,居民消费统计是对当期居民住户获得的物品和服务量的统计。
从消费内容看,居民消费包括各种耐用消费品、非耐用消费品和服务,对住房一般是按当期住房服务统计,住房购置则作为住户投资统计,不包括在消 费中。
此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消费内容和结构上均具有较大分别,因此,居民消费统计也要按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分别统计。
(二)居民消费总量统计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是城镇居民购买力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赖以 判断产品市场潜力的重要依据。在美国,个人支出的全称为“个人消费支出” (即PCE),计算口径和中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相似,不同的只是
中国城乡的指标是分开的,而美国则是合二为一的。美国家庭每赚1美元,平均 要消费掉95美分,这也是其吸引眼球的主要原因。PCE不仅是覆盖面最广的测度消费支出的指标,而且也是GDP的最大组成部分。PCE可分为三大类:耐用 品、非献用品和服务,其中服务占比最大。正因为PCE覆盖面广阔,描述PCE价格变动的指标成为了美联储决策者们所偏爱的测度通货膨胀状况的标尺。
个人储蓄是指消费者支付了商品、服务和信用卡/贷款利息后的盈余。在可支配收入中剔除上述支出后,剩余的钱通常转化为存款、货币市场账户和债券等。在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也已经成为微观经济主体最为看重的指标之一,如果一个企业要开发某个产品某区域的市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首先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果是销售高档消费品的厂商,必然要求所销售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较高;相反,销售低端消费品的厂商则会在更为 广阔的地域进行市场开发。
2.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全年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按消费类别划分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消费支出。其按消费性质划分包括:直接使用现金在市场上购买的货币性消费和自产自用实物产品的货币折价金额。而农村居民消费现金支出是指农村住户在调查期内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 缴纳税费、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生活消费、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
(三)恩格尔系数
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数量必然在提高,居民家庭消费品和服务的构成也必然会发生质的变化。对居民消费水平及构成从动态方面分析,可以研究不同时间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也可以研究不同收人水平群体的消费结构。这方面最常用的指标是恩格尔系数。
恩格尔系数是指用于食品的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 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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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食品支出代表了居民消费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在整个消费构成中呈现 出明显的刚性,因此,一个家庭或个人的收人越低,其食品支出在消费中所占比 重越大。对国家而言,一个国家越不富裕,每个国民平均支出中购买食品支出的 比重越大。因此,国际上常用恩格尔系数来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状况,衡量居民生活富裕程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上。
联合国曾提出不同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界限,如表10-4所示。 表10-4不同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
|
恩格尔系数(%) |
生活水平 |
|
30以下 |
最富裕 |
|
30-40 |
富裕 |
|
40-50 |
小康 |
|
50-60 |
勉强度日 |
|
60以上 |
绝对贫困 |
在用恩格尔系数进行分析时,应注意恩格尔系数的应用是有条件限制的。 首先,在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居民收入的增加,有可能首先应用于提高食品 消费的数量和质量,结果恩格尔系数不降反升。其次,恩格尔系数受价格变动的 影响较大,当价格上升较快时,往往食品价格上升更快,因此,应用恩格尔系数进行分析时,必须同时对价格变动进行分析。最后,居民不同消费习惯也会影响该指标的数值变化。因此,要全面综合评价居民生活质量,就不能仅仅依赖于恩格尔系数。表10 -5为我国1978—2010年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表。
表10 -5 1978—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单位:%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
1978 |
57.50 |
67.70 |
1995 |
50.09 |
58.60 |
2003 |
37.10 |
45.60 |
|
1980 |
56.90 |
61.80 |
1996 |
48.76 |
56.30 |
2004 |
37.70 |
47.20 |
|
1985 |
53.31 |
57.80 |
1997 |
46.60 |
55.10 |
2005 |
36.70 |
45.50 |
|
1990 |
54.24 |
58.80 |
1998 |
44.66 |
53.40 |
2006 |
35.80 |
43.00 |
|
1991 |
53.80 |
57.60 |
1999 |
42.07 |
52.60 |
2007 |
36.29 |
43.10 |
|
1992 |
53.04 |
57.60 |
2000 |
39.44 |
49.10 |
2008 |
37.89 |
13.67 |
|
1993 |
50.32 |
58.10 |
2001 |
38.20 |
47.70 |
2009 |
36.52 |
40.97 |
|
1994 |
50.04 |
58.90 |
2002 |
37.68 |
46.20 |
2010 |
35.70 |
41.09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三、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统计
对于居民及居民家庭而言,不论是在财产、收人水平上,还是在消费水平及结构上,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为差异过大或过小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都可能加深社会矛盾,从而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对居民收人与消费水平差异程度进行统计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洛伦茨曲线
洛伦茨曲线是国际上常用的描述社会某种收人分配差异程度的方法。它通 过研究收入与人口的关系,反映收人分配的平均程度。‘
绘制洛伦茨曲线的基本方法是:
(1)对居民家庭按人均收人水平分组,并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2)计算各组家庭数占全部总户数的比重,并计算各组累计比重;
(3)以人口比重为X轴,以相应的人口拥有的收人比重为Y轴,建立平面直角坐标图。
如图10-3所示,对角线称为“绝对平均线”,OL上任何一点都满足 X = Y即人口累计比重等于收入累计比重,而折线OHK被称为“绝对不平均线”,表示收R入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其他人收人为零。显然,对于实际的住户和人口总体而言,既不可能出现绝对平均的情况,也不可能由一个人持有全部收入。因此,一般情况下,收人分配总是处于两个极端水平之间,图中曲线通常为实际的洛伦茨曲线。由于在低收人水平上,总是相对较多的人持有相对较少 的财富,因此,洛伦茨曲线是一条向下弯曲的弓形曲线。洛伦茨曲线向下弯曲的 程度越大,说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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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尼系数
绘制洛伦茨曲线可以直观而形象地表明收人分配的差异程度,但不能给出 具体的数值进行比较。进一步用数据说明差异水平就需要计算绝对平均线与洛 伦茨曲线之间的面积,从而计算出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1922年由意大利科学家基尼(G. Gini)根据洛伦茨曲线提出的定量测定收人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也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个重要指标。结合图10-3可以获得关于基尼系数含义的直观理解,它是由洛伦茨曲线b与绝对平均线OK围成的弓形面积A与三角形OLK的面积之比,用G表示。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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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洛伦茨曲线数学模型未知时,可采用分组法计算。这种方法是按人均收 入分组,再由低到高排列,通过各组人口比重和收入比重来计算基尼系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Xi为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Yi为各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i为按收入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组编号,n为按收入分的总组数,Vi为各组累计收入比重。
四、贫困统计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贫困问 题。消除贫困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走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孜孜追 求和制度本质所在。为了完成这一艰巨宏大的历史任务,中国政府进行了长期 不懈的努力,始终把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自20世 纪80年代中期提出贫困与反贫困问题以来,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各种政策措 施,反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自1980年以来,中国的脱贫人口占发展中国家脱贫人口的3/4,是唯一提前实现联合国到2015年使贫困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
(一)贫困的概念与界定
自1889年英国的布什(Boott)和朗特里(Rowntree)开创了贫困问题的研究后,贫困问题的研究在不断深化,研究者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给贫困下了不同的定义。
1.贫困的基本定义
总体而言,国际学术界对贫困的定义大致有以下三类:
“缺乏说”。这种观点关注的是贫困的表象,其范围从单纯的物质“缺 乏”到无所不包的社会、精神“缺乏英国学者汤森(Townsend )认为:“所有居 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生活与社交条件及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的贫困群体。”《牛津简明社会学辞典》对贫困的解释为:“贫困是一种资源缺乏的状况,通常是缺乏物质资源,但有时也是缺乏文化 资源。”童星、林闽钢指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人造 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 况。”贫困的“缺乏说”侧重于对贫困生活状况的描述。
“排斥说”或“剥夺说”。这种观点着重探讨导致贫困的深层原因。英 国的奥本海默(Oppenheim)从“机会被剥夺”的角度去界定贫困:“贫困是指物质 上、社会上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要少于平均 水平……首先,贫困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你的生存机会’的工具。它悄悄夺去了人们享有生命不受疾病侵害、体面的教育、安全的住宅和退休的机会。”约翰•斯科特(John Scott)认为,贫困是“个人、家庭和群体因缺乏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而被排除在社会成员所能够接受的最低生活方式之外”。
“能力说”。这是在“缺乏说”基础上所展开的进一步探讨,从贫困者自 身内在的因素来解读贫困。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将贫困定义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扩大了贫 困概念的内涵,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需求和缺乏影响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著名经济学 家阿玛蒂亚•森指出:“贫困不仅仅是相对地比别人穷,而且还包括得不到获取 某些基本物质福利的机会,即不拥有某些最低限度的能力……贫困最终并不是 收入问题,而是一个无法获得某些最低限度需要的能力问题。”森同时还指出:“在分析贫困情况时,最重要的是针对社会具体情况确定一些衡量最低限度物质能力的绝对标准。不管与别人相比地位如何,只要他达不到这个绝对水平,就是贫困者。”
综合以上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定义,可以看到:贫困首先是一种处于低水平 的物质生活、缺乏起码的生存资源的生活状况;其次,它涉及社交生活上的孤立, 将贫困与社会排斥紧密联系在一起;再次,贫困表现为个体发展机会的缺乏;最后,贫困还表现为个体能力的不足。因此,贫困是指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部分 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和 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 标准。
2.贫困的识别与界定
贫困的识别与界定即确定贫困线,凡是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则属于贫困人 口。贫困线是按照一定原则确定的一个收入数量或水平,若社会个体的收人小 于这一数量或水平,则归为贫困成员,反之则是非贫困成员。贫困线的概念有两 种:一是绝对贫困线,贫困线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于是提高这些成员的收入水平最终能消除贫困。另一种是相对贫困线,随着全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线也相应提高,因此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
(二)贫困的宏观测量
贫困的宏观测量主要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贫困状况的测量,主要指标 有贫困发生率、贫困差距、贫困度测量的森指数。
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incidence of poverty )是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贫困线确定以后,用人均纯收人的人口分组资料与'基本生存费用相比较,即可得出贫困人口数量,凡是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贫困线标准的居民或家庭即可划人贫困者行列。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值即为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反映的是贫困规模的相对数,它与反映贫困规模的绝对数(即贫困人口的数量规模)一起反映贫困面的大小。
贫困差距
贫困差距(poverty gap),也称贫困缺口,是用来衡量贫困者收入低于贫困线程度的指标。贫困差距由贫困缺口率来反映。在理论上,贫困缺口率是每个贫困人口的纯收入与贫困线之间差距的总和同贫困线与贫困人口总数乘积的比值,可以用贫困线与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的差额除以贫困线来求得。
贫困差距反映平均贫困程度的高低,贫困缺口率数值越大,贫困程度越深。 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指标也可以反映贫困的治理难度。西方国家对贫困缺口的 定义即为:使所有贫困者的人均收入上升到贫困线所需要的总转移支付额。
贫困差距作为反映贫困状况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可以弥补贫困发生率指标 的缺陷,但它本身也有缺陷:一是不能反映贫困人口的数量规模和在总人口中 所占比例,但是,它与贫困发生率可以相互弥补;二是它只能反映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与贫困线之间的平均差距,不能反映贫困人口内部存在的收入高低不等状况。
贫困度测量的森指数
阿玛蒂亚•森将贫困发生率、贫困缺口率与基尼系数结合在一起,提出了一种衡量贫困程度的综合指数——森指数(Sen),其简化公式是:
P = H[I + (I - I) G]
其中,P为贫困程度综合指数,好为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数之 比),H为平均缺口率(贫困人口平均收入水平对贫困线的缺口率),G为反映贫困人口收入分布状态的基尼系数。
当G等于零,即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相等时,P就等于贫困人口的比例与平 均缺口率的乘积。森指数虽然从理论上很好地兼顾了贫困测量问题的各个方 面,但因其计算过程较为复杂,实际中应用得不多。但是,森指数的设想对于贫 困测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即贫困指数应该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变化和收人转 移情况具有敏感性。
(三)贫困的微观测量
市场菜篮法
市场菜篮法(shopping basket method)又称“标准预算法”,它可以算是最古老、最传统的确定贫困线的办法,并且以它的“绝对主义”而著名。市场菜篮法首先要求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的清单,内容包括维持社会所公认的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需品需 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的现金金额就是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生活形态法
生活形态法(life style method )是指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 活形态”人手,提出一系列有关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然后选择若干剥夺指标,即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消费和收入,从而计算出贫困线。
但由于贫困测量的标准过于绝对,往往忽略了许多人的隐性收入来源,以 及地区生活水平差异等影响因素,从而造成在实际研究中不能反映真正的贫 困者。所以目前的国外研究涉及的贫困测量都是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加以修正的。
(四)贫困人口界定标准的比较
贫困标准的确定需要体现两个要素:一是人的基本需求,即基本的生存需 求和发展需求;二是国家的经济实力。
1.国际标准
贫困人口界定的国际标准是1990年由世界银行根据对34个发展中国家特 别是其中12个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状况的研究结果提出的。该标准按1985年购 买力平价将370美元作为国际通用贫困标准衡量各国的贫困状况,简化为“1天 1美元”的贫困标准。它被各界广泛接受并于2000年被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 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提出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
中国的城市贫困标准采用相对贫困的概念,城镇贫困人口大多是指城镇居 民中一定比例的最低收人人口。中国的农村贫困标准是指能够维持基本生存的 最低费用标准。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也有“三线”,即“特困线、温饱线、发展线” 的提法。中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最初是1986年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对6.7万 户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即198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206元的标准。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2000年为625元。到 2006年国家公布的绝对贫困标准为年人均693元,2008年为人均年收入786 元。
总的来看,中国的贫困标准与世界银行不同:中国的贫困标准主要考虑的 是“支出”问题;而世界银行公布的贫困标准按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标准计算,它主要考虑的是“收入”问题。在实践中,分别以收入和支出作为贫困标准来衡量,自然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论。
【例题1】(2007年)
|
下表是一农村住户的收支情况。要求:1.简述农户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概念。2.计算该农户的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 指标名称 |
代码 |
金额(元) |
|
一、总收入 |
01 |
105000 |
|
1、工资性收入 |
02 |
22000 |
|
2、家庭经营收入 |
03 |
75000 |
|
3、财产性收入 |
04 |
3000 |
|
4、转移性收入 |
05 |
5000 |
|
二、总支出 |
06 |
52500 |
|
1、家庭经营费用 |
07 |
26000 |
|
2、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 |
08 |
8000 |
|
3、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09 |
1500 |
|
4、税费支出 |
10 |
1000 |
|
5、生活消费支出 |
11 |
10000 |
|
6、财产性支出 |
12 |
4000 |
|
7、转移性支出 |
12 |
2000 |
【分析与提示】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收入总和。=总收入-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上交集体承包任务-其他集体提留收费-调查补贴
可支配收入是收入分配的概念,由农民生产活动的净收益和再分配净收益构成
可支配收入=农村住户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 -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调查补贴 -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
农户纯收入=105000-1000-26000-1500=76500
可支配收入=105000-26000-1000-1500-4000-2000=70500
【例题2】(2010年)“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利于扩大消费”。请问这一判断是否正确,并作简要分析。
【分析与提示】
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利于扩大消费这一判断是正确的,
消费需求作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既定时期内取决于收入水平和消费倾向的变化。目前我国有效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对缓慢,同时,收入差距的拉大,也不利于扩大消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有递减的趋势,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倾向小于低收入人群的消费倾向。因此,如果收入分配平等,则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社会的消费倾向就越低。 收入1000元,边际消费倾 向0.6,收入100000元,边际消费倾向0.1
一般消费品产能过剩,高档品供需两旺,不利于经济
国家统计局利用1986~2003年城乡居民住户资料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建立了平均消费倾向与基尼系数之间的消费函数,回归结果表明:
第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与收入分配成反比关系,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平均消费倾向越低。第二,农村居民消费对基尼系数的弹性系数(0.71)远高于城镇居民消费对基尼系数的弹性系数(0.28),说明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更为敏感,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所带来的消费倾向的下降程度而言,农村更甚于城镇。这一结果部分地解释了1990年以来的大多数年份,在收入水平低于城镇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增长速度和平均消费倾向却低于城镇的“背离”绝对收入假说的不合理现象。
第二节居民生活水平统计
一、居民收入水平统计
(一)居民收入的概念
居民收入是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各种来源渠道 所获得的收人总和。它既可以是货币收人,也可以是非货币形态的实物收人。 居民收人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水平,关系到国内生产总值中资本形成总额和 最终消费总额的比例关系,关系到社会商品购买力与消费品供应量的平衡关系。 居民收人包括初次分配收人与再分配收人,即:
居民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再分配收入
由于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收入的 具体来源也各不相同,且各具特点,一般来说,城镇居民收人相对稳定,刚性较强,而农村居民收入容易起伏,弹性较大。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有增大的趋势。
(二)城镇居民收入统计指标
1.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人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内)的 全部实际收人。具体包括:
(1)薪金收人:城镇居民从各企业、事业单位领取的劳动报酬收入(工资、 津贴、奖金等),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2)经营净收入:城镇居民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净收入,等 于经营收入减去经营费用支出。
(3)财产收人:包括出租财产取得的收人、从事投资活动取得的投资收益 (租金、股息等)。目前,这部分收人在总收人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4)经常性转移收人: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金、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及赠与等,主要是再分配收人。
但是,居民收入不应包括借贷性收人,它属于负债范畴。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人=薪金收人+经营净收入+财产收入 +经常性转移收入
应该注意到,城镇居民收人统计指标在中国经济分析中得到普遍应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和很多指标的统计有显著的不同,具有较大的方法优势。具 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调査对象广。城镇住户调査的对象包括城 市和县城关镇中非农业居民家庭的所有成员。其二,调査内容全面。城镇住户调査由固定的样本记账户对其家庭的每笔收支进行连续逐笔记账,然后由调查 员定期整理,按月汇总,基本可以做到主要的收人支出项目不遗漏,是目前统计 调査的典范。其三,调查方法科学。目前中国的城市住户调查参照国际一般做 法,采用抽出样本调査户,以本数据代替总体的做法。
具体而言,中国对样本调査户的抽选按“二阶段”、“划类选点,等距抽样”的 原则随机抽选。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划类选点直接抽选调査城市。把全国市县按人口规模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五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按六大 行政区分组。每一行政区内又按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低排列,再把各城市的职工人数累计起来进行等距抽样,每隔100万职工抽选一个样本城市,作为调查城市。第二阶段,在抽中的城市内采用多阶段抽样和二相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调查户。通过这个方法,共抽选了226个市县、近4万调査户。一般情况每个调査户调査期为3年,样本每年轮换1/3。这种用样本数据代替总体的调査 方法,虽然有一定的抽样误差,但由于严格按照抽样方法操作,其误差很小,而且是可控制的。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居民家庭在扣除个人所得税、记账补贴、家 庭副业生产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人。顾名思义,可支配收人是居民家庭当年收入中能用来满足支出需要的收入。所以,在总收入中首先必须扣除应交的个人所得税、记账补贴和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账补贴是国家统计调査系统付给调査户的补贴,尽管对家庭户形成收人并可用来支付,但这笔收人是非调査户所没有的,也应该扣除;副业生产支出特指那些从事家庭生产经营的城镇居民,如温州大量存在的家庭作坊,经常发生收人和支出的往来,为准确反映收入变化,必须把生产方面的支出扣除。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是了解居民生活变化情况的基础,是国家和各级地方 政府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的重要评价指标,在计算或评估国民生产总值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也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富裕程度的典型指标。对于国内各区 域和城市的财富比较而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比人均GDP等指标更 具有代表性。根据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 超过2万元的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等地均是经济发展比较快 的地区,最高的上海已经超过3万元;而位居后几位的甘肃、新疆、青海、黑龙江、贵州、西藏等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在1. 5万元以下。如表10-3所示。
表10 -3 2010年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人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地区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全国 |
19109.44 |
黑龙江 |
13856.51 |
河南 |
15930.26 |
贵州 |
1413.74 |
|
北京 |
29072.93 |
上海 |
31838.08 |
湖北 |
16058.37 |
云南 |
16064.54 |
|
天津 |
24292.60 |
江苏 |
22944.26 |
湖南 |
16565.70 |
西藏 |
14980.47 |
|
河北 |
16263.43 |
浙江 |
27359.02 |
广东 |
23897.80 |
陕西 |
15695.21 |
|
山西 |
15647.66 |
安徽 |
15788.17 |
广西 |
17063.89 |
甘肃 |
13188.55 |
|
内蒙古 |
17698.15 |
福建 |
21781.31 |
海南 |
15581.05 |
青海 |
13854.99 |
|
辽宁 |
17712.58 |
江西 |
15481.12 |
重庆 |
17532.43 |
宁夏 |
15344.49 |
|
吉林 |
15411.47 |
山东 |
19945.83 |
四川 |
15491.16 |
新疆 |
13643.77 |
(三)农村居民收入统计指标
1.农村住户总收人
农村住户总收人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分配和再分配 得到的全部收入,其中的经营收人是按照经营总收人而不是净收入计算。具体 包括:
(1)从农村集体经济得到的收入(报酬收入、劳动收入);
(2)家庭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人(包括承包收人、家庭自营收入);
(3)财产性收人;
(4)其他转移性收人。
用公式表示为:'
农村住户总收人=工资性收人+经营总收人+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与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相类似,农民住户调查也是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但具体 抽选调查户的方法有所不同。现行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的抽选,采用多阶段、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样时一般分为省抽县、县抽村、村抽调查户三个阶段。省抽县、县抽村的抽样方法是:以总体各单位近三年人均纯收入作为有关标志,按高低顺序排队,再以近三年平均人口为辅助资料逐单位进行累计,计算抽样距离,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村。村选调查户的抽样方法是:利用全村各户上年人均纯收人为有关标志,按高低顺序排队,用调查数除 全村(组、队)户数计算出组距,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确定调查户。
按照上述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中857个调查县,9 000多个调查 村,67 000多个调査户,调査县占全国总县数的35%,按此调查出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基本反映了收人的实际变化情况。为解决样本老化问题,增强抽样调査网点的代表性,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对调査网点 也实行样本轮换制度,每四年为一个周期。
2.农村住户纯收入
如果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反映城镇居民收人的重要指标,那么农 民人均纯收入则是反映农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人们说“农民增收 困难”实际是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难度大”。在综合反映中国居民的收人水平及变化情况时,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常常并列使用。
农村住户纯收人是从总收人中扣除农村税费支付、家庭经营的各项费用支 出、生产性资产购置支出和其他转移性支出后剩余的收人。从概念上说,农村住 户纯收入的概念类似于农村住户的可支配收人。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农村住户纯收人=总收人-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
作为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应的指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农民人均纯收人指标相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具有以 下特点:其一,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农民对最终产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农民人 均纯收人只是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初次分配的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农民消费 水平的变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调査期内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渠道得到 的收入总和,相应地扣除为获得各项收入的费用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后形成的 收入,反映了农村 居民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最终所得。其二,指标含义更丰富。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效益核算指标,主要用于反映农村居民生产经营活动的 效益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是一个收人分配指标,既包括农村居民生产经营 活动所得到的收人,也包括转移性收人及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的收人,可以同时反映生产效益和收人分配情况。
为了适应客观实际需要,以便于与国民经济核算接轨并进行国际比较和城 乡比较,根据住户调査资料,国家统计局从1999年以来对农民人均纯收人和农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了比较测算,在收人水平方面,农民人均纯收人和农民人 均可支配收人虽然略有差异,但差距逐步缩小。从制度方法方面看,启用可支配收入指标的条件巳基本具备,可以说,未来中国在使用衡量农民收人水平的指标 时,将更多地和国际社会一样使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这一指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具有更强的适用性,但农民人均纯收人指标仍有其重要作用,它不仅是考察农民收人历史演变的主要指标,还是核算农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指标的数据基础。
3.农村住户现金收人
由于农村居民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存在大量自产自用行为,一般其经营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是现金收人,其余则为实物性收入,因此统计农村居民的现金收入也具有必要性。用公式表示为:
农村住户现金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中的现金收入+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二、居民消费水平统计
(一)居民消费统计的概念与范围
居民消费是指居民家庭及其成员为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而消费物质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居民消费统计就是对特定时期消费数量、消费结构等进行统计,反映 消费需求的满足状况以及在此方面所达到的生活水平。
从理论上看,居民消费应包括居民直接消费,即居民个人消费,也应包括政府为居民提供的消费,即公共消费。但从住户活动统计范围看,则主要以居民个人消费为对象。
从字面理解,消费就是对物品或服务的使用,但是,居民消费所确定的统计 时点不是物品和服务使用时的时间,而是物品和服务获得时的时间。对物品来说,获得时间与实际消费时间有可能不一致,尤其是具有耐用性的物品。这就是说,居民消费统计是对当期居民住户获得的物品和服务量的统计。
从消费内容看,居民消费包括各种耐用消费品、非耐用消费品和服务,对住房一般是按当期住房服务统计,住房购置则作为住户投资统计,不包括在消 费中。
此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消费内容和结构上均具有较大分别,因此,居民消费统计也要按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分别统计。
(二)居民消费总量统计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是城镇居民购买力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赖以 判断产品市场潜力的重要依据。在美国,个人支出的全称为“个人消费支出” (即PCE),计算口径和中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相似,不同的只是
中国城乡的指标是分开的,而美国则是合二为一的。美国家庭每赚1美元,平均 要消费掉95美分,这也是其吸引眼球的主要原因。PCE不仅是覆盖面最广的测度消费支出的指标,而且也是GDP的最大组成部分。PCE可分为三大类:耐用 品、非献用品和服务,其中服务占比最大。正因为PCE覆盖面广阔,描述PCE价格变动的指标成为了美联储决策者们所偏爱的测度通货膨胀状况的标尺。
个人储蓄是指消费者支付了商品、服务和信用卡/贷款利息后的盈余。在可支配收入中剔除上述支出后,剩余的钱通常转化为存款、货币市场账户和债券等。在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也已经成为微观经济主体最为看重的指标之一,如果一个企业要开发某个产品某区域的市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首先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果是销售高档消费品的厂商,必然要求所销售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较高;相反,销售低端消费品的厂商则会在更为 广阔的地域进行市场开发。
2.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全年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按消费类别划分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消费支出。其按消费性质划分包括:直接使用现金在市场上购买的货币性消费和自产自用实物产品的货币折价金额。而农村居民消费现金支出是指农村住户在调查期内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 缴纳税费、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生活消费、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
(三)恩格尔系数
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数量必然在提高,居民家庭消费品和服务的构成也必然会发生质的变化。对居民消费水平及构成从动态方面分析,可以研究不同时间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也可以研究不同收人水平群体的消费结构。这方面最常用的指标是恩格尔系数。
恩格尔系数是指用于食品的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 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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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食品支出代表了居民消费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在整个消费构成中呈现 出明显的刚性,因此,一个家庭或个人的收人越低,其食品支出在消费中所占比 重越大。对国家而言,一个国家越不富裕,每个国民平均支出中购买食品支出的 比重越大。因此,国际上常用恩格尔系数来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状况,衡量居民生活富裕程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上。
联合国曾提出不同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界限,如表10-4所示。 表10-4不同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
|
恩格尔系数(%) |
生活水平 |
|
30以下 |
最富裕 |
|
30-40 |
富裕 |
|
40-50 |
小康 |
|
50-60 |
勉强度日 |
|
60以上 |
绝对贫困 |
在用恩格尔系数进行分析时,应注意恩格尔系数的应用是有条件限制的。 首先,在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居民收入的增加,有可能首先应用于提高食品 消费的数量和质量,结果恩格尔系数不降反升。其次,恩格尔系数受价格变动的 影响较大,当价格上升较快时,往往食品价格上升更快,因此,应用恩格尔系数进行分析时,必须同时对价格变动进行分析。最后,居民不同消费习惯也会影响该指标的数值变化。因此,要全面综合评价居民生活质量,就不能仅仅依赖于恩格尔系数。表10 -5为我国1978—2010年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表。
表10 -5 1978—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单位:%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年份 |
城镇家庭 |
农村家庭 |
|
1978 |
57.50 |
67.70 |
1995 |
50.09 |
58.60 |
2003 |
37.10 |
45.60 |
|
1980 |
56.90 |
61.80 |
1996 |
48.76 |
56.30 |
2004 |
37.70 |
47.20 |
|
1985 |
53.31 |
57.80 |
1997 |
46.60 |
55.10 |
2005 |
36.70 |
45.50 |
|
1990 |
54.24 |
58.80 |
1998 |
44.66 |
53.40 |
2006 |
35.80 |
43.00 |
|
1991 |
53.80 |
57.60 |
1999 |
42.07 |
52.60 |
2007 |
36.29 |
43.10 |
|
1992 |
53.04 |
57.60 |
2000 |
39.44 |
49.10 |
2008 |
37.89 |
13.67 |
|
1993 |
50.32 |
58.10 |
2001 |
38.20 |
47.70 |
2009 |
36.52 |
40.97 |
|
1994 |
50.04 |
58.90 |
2002 |
37.68 |
46.20 |
2010 |
35.70 |
41.09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三、居民收入与消费差异统计
对于居民及居民家庭而言,不论是在财产、收人水平上,还是在消费水平及结构上,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为差异过大或过小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都可能加深社会矛盾,从而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对居民收人与消费水平差异程度进行统计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洛伦茨曲线
洛伦茨曲线是国际上常用的描述社会某种收人分配差异程度的方法。它通 过研究收入与人口的关系,反映收人分配的平均程度。‘
绘制洛伦茨曲线的基本方法是:
(1)对居民家庭按人均收人水平分组,并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2)计算各组家庭数占全部总户数的比重,并计算各组累计比重;
(3)以人口比重为X轴,以相应的人口拥有的收人比重为Y轴,建立平面直角坐标图。
如图10-3所示,对角线称为“绝对平均线”,OL上任何一点都满足 X = Y即人口累计比重等于收入累计比重,而折线OHK被称为“绝对不平均线”,表示收R入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其他人收人为零。显然,对于实际的住户和人口总体而言,既不可能出现绝对平均的情况,也不可能由一个人持有全部收入。因此,一般情况下,收人分配总是处于两个极端水平之间,图中曲线通常为实际的洛伦茨曲线。由于在低收人水平上,总是相对较多的人持有相对较少 的财富,因此,洛伦茨曲线是一条向下弯曲的弓形曲线。洛伦茨曲线向下弯曲的 程度越大,说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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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尼系数
绘制洛伦茨曲线可以直观而形象地表明收人分配的差异程度,但不能给出 具体的数值进行比较。进一步用数据说明差异水平就需要计算绝对平均线与洛 伦茨曲线之间的面积,从而计算出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1922年由意大利科学家基尼(G. Gini)根据洛伦茨曲线提出的定量测定收人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也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个重要指标。结合图10-3可以获得关于基尼系数含义的直观理解,它是由洛伦茨曲线b与绝对平均线OK围成的弓形面积A与三角形OLK的面积之比,用G表示。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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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洛伦茨曲线数学模型未知时,可采用分组法计算。这种方法是按人均收 入分组,再由低到高排列,通过各组人口比重和收入比重来计算基尼系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Xi为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Yi为各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i为按收入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组编号,n为按收入分的总组数,Vi为各组累计收入比重。
四、贫困统计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贫困问 题。消除贫困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走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孜孜追 求和制度本质所在。为了完成这一艰巨宏大的历史任务,中国政府进行了长期 不懈的努力,始终把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自20世 纪80年代中期提出贫困与反贫困问题以来,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各种政策措 施,反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自1980年以来,中国的脱贫人口占发展中国家脱贫人口的3/4,是唯一提前实现联合国到2015年使贫困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
(一)贫困的概念与界定
自1889年英国的布什(Boott)和朗特里(Rowntree)开创了贫困问题的研究后,贫困问题的研究在不断深化,研究者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给贫困下了不同的定义。
1.贫困的基本定义
总体而言,国际学术界对贫困的定义大致有以下三类:
“缺乏说”。这种观点关注的是贫困的表象,其范围从单纯的物质“缺 乏”到无所不包的社会、精神“缺乏英国学者汤森(Townsend )认为:“所有居 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生活与社交条件及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的贫困群体。”《牛津简明社会学辞典》对贫困的解释为:“贫困是一种资源缺乏的状况,通常是缺乏物质资源,但有时也是缺乏文化 资源。”童星、林闽钢指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人造 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 况。”贫困的“缺乏说”侧重于对贫困生活状况的描述。
“排斥说”或“剥夺说”。这种观点着重探讨导致贫困的深层原因。英 国的奥本海默(Oppenheim)从“机会被剥夺”的角度去界定贫困:“贫困是指物质 上、社会上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要少于平均 水平……首先,贫困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你的生存机会’的工具。它悄悄夺去了人们享有生命不受疾病侵害、体面的教育、安全的住宅和退休的机会。”约翰•斯科特(John Scott)认为,贫困是“个人、家庭和群体因缺乏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而被排除在社会成员所能够接受的最低生活方式之外”。
“能力说”。这是在“缺乏说”基础上所展开的进一步探讨,从贫困者自 身内在的因素来解读贫困。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将贫困定义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扩大了贫 困概念的内涵,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需求和缺乏影响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著名经济学 家阿玛蒂亚•森指出:“贫困不仅仅是相对地比别人穷,而且还包括得不到获取 某些基本物质福利的机会,即不拥有某些最低限度的能力……贫困最终并不是 收入问题,而是一个无法获得某些最低限度需要的能力问题。”森同时还指出:“在分析贫困情况时,最重要的是针对社会具体情况确定一些衡量最低限度物质能力的绝对标准。不管与别人相比地位如何,只要他达不到这个绝对水平,就是贫困者。”
综合以上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定义,可以看到:贫困首先是一种处于低水平 的物质生活、缺乏起码的生存资源的生活状况;其次,它涉及社交生活上的孤立, 将贫困与社会排斥紧密联系在一起;再次,贫困表现为个体发展机会的缺乏;最后,贫困还表现为个体能力的不足。因此,贫困是指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部分 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和 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 标准。
2.贫困的识别与界定
贫困的识别与界定即确定贫困线,凡是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则属于贫困人 口。贫困线是按照一定原则确定的一个收入数量或水平,若社会个体的收人小 于这一数量或水平,则归为贫困成员,反之则是非贫困成员。贫困线的概念有两 种:一是绝对贫困线,贫困线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于是提高这些成员的收入水平最终能消除贫困。另一种是相对贫困线,随着全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线也相应提高,因此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
(二)贫困的宏观测量
贫困的宏观测量主要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贫困状况的测量,主要指标 有贫困发生率、贫困差距、贫困度测量的森指数。
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incidence of poverty )是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贫困线确定以后,用人均纯收人的人口分组资料与'基本生存费用相比较,即可得出贫困人口数量,凡是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贫困线标准的居民或家庭即可划人贫困者行列。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值即为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反映的是贫困规模的相对数,它与反映贫困规模的绝对数(即贫困人口的数量规模)一起反映贫困面的大小。
贫困差距
贫困差距(poverty gap),也称贫困缺口,是用来衡量贫困者收入低于贫困线程度的指标。贫困差距由贫困缺口率来反映。在理论上,贫困缺口率是每个贫困人口的纯收入与贫困线之间差距的总和同贫困线与贫困人口总数乘积的比值,可以用贫困线与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的差额除以贫困线来求得。
贫困差距反映平均贫困程度的高低,贫困缺口率数值越大,贫困程度越深。 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指标也可以反映贫困的治理难度。西方国家对贫困缺口的 定义即为:使所有贫困者的人均收入上升到贫困线所需要的总转移支付额。
贫困差距作为反映贫困状况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可以弥补贫困发生率指标 的缺陷,但它本身也有缺陷:一是不能反映贫困人口的数量规模和在总人口中 所占比例,但是,它与贫困发生率可以相互弥补;二是它只能反映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与贫困线之间的平均差距,不能反映贫困人口内部存在的收入高低不等状况。
贫困度测量的森指数
阿玛蒂亚•森将贫困发生率、贫困缺口率与基尼系数结合在一起,提出了一种衡量贫困程度的综合指数——森指数(Sen),其简化公式是:
P = H[I + (I - I) G]
其中,P为贫困程度综合指数,好为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数之 比),H为平均缺口率(贫困人口平均收入水平对贫困线的缺口率),G为反映贫困人口收入分布状态的基尼系数。
当G等于零,即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相等时,P就等于贫困人口的比例与平 均缺口率的乘积。森指数虽然从理论上很好地兼顾了贫困测量问题的各个方 面,但因其计算过程较为复杂,实际中应用得不多。但是,森指数的设想对于贫 困测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即贫困指数应该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变化和收人转 移情况具有敏感性。
(三)贫困的微观测量
市场菜篮法
市场菜篮法(shopping basket method)又称“标准预算法”,它可以算是最古老、最传统的确定贫困线的办法,并且以它的“绝对主义”而著名。市场菜篮法首先要求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的清单,内容包括维持社会所公认的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需品需 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的现金金额就是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生活形态法
生活形态法(life style method )是指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 活形态”人手,提出一系列有关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然后选择若干剥夺指标,即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消费和收入,从而计算出贫困线。
但由于贫困测量的标准过于绝对,往往忽略了许多人的隐性收入来源,以 及地区生活水平差异等影响因素,从而造成在实际研究中不能反映真正的贫 困者。所以目前的国外研究涉及的贫困测量都是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加以修正的。
(四)贫困人口界定标准的比较
贫困标准的确定需要体现两个要素:一是人的基本需求,即基本的生存需 求和发展需求;二是国家的经济实力。
1.国际标准
贫困人口界定的国际标准是1990年由世界银行根据对34个发展中国家特 别是其中12个最贫困国家的贫困状况的研究结果提出的。该标准按1985年购 买力平价将370美元作为国际通用贫困标准衡量各国的贫困状况,简化为“1天 1美元”的贫困标准。它被各界广泛接受并于2000年被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 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提出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
中国的城市贫困标准采用相对贫困的概念,城镇贫困人口大多是指城镇居 民中一定比例的最低收人人口。中国的农村贫困标准是指能够维持基本生存的 最低费用标准。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也有“三线”,即“特困线、温饱线、发展线” 的提法。中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最初是1986年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对6.7万 户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即198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206元的标准。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2000年为625元。到 2006年国家公布的绝对贫困标准为年人均693元,2008年为人均年收入786 元。
总的来看,中国的贫困标准与世界银行不同:中国的贫困标准主要考虑的 是“支出”问题;而世界银行公布的贫困标准按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标准计算,它主要考虑的是“收入”问题。在实践中,分别以收入和支出作为贫困标准来衡量,自然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论。
【例题1】(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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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是一农村住户的收支情况。要求:1.简述农户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概念。2.计算该农户的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 指标名称 |
代码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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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收入 |
01 |
105000 |
|
1、工资性收入 |
02 |
22000 |
|
2、家庭经营收入 |
03 |
75000 |
|
3、财产性收入 |
04 |
3000 |
|
4、转移性收入 |
05 |
5000 |
|
二、总支出 |
06 |
52500 |
|
1、家庭经营费用 |
07 |
26000 |
|
2、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 |
08 |
8000 |
|
3、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09 |
1500 |
|
4、税费支出 |
10 |
1000 |
|
5、生活消费支出 |
11 |
10000 |
|
6、财产性支出 |
12 |
4000 |
|
7、转移性支出 |
12 |
2000 |
【分析与提示】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收入总和。=总收入-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上交集体承包任务-其他集体提留收费-调查补贴
可支配收入是收入分配的概念,由农民生产活动的净收益和再分配净收益构成
可支配收入=农村住户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 -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调查补贴 -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
农户纯收入=105000-1000-26000-1500=76500
可支配收入=105000-26000-1000-1500-4000-2000=70500
【例题2】(2010年)“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利于扩大消费”。请问这一判断是否正确,并作简要分析。
【分析与提示】
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利于扩大消费这一判断是正确的,
消费需求作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既定时期内取决于收入水平和消费倾向的变化。目前我国有效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对缓慢,同时,收入差距的拉大,也不利于扩大消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有递减的趋势,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倾向小于低收入人群的消费倾向。因此,如果收入分配平等,则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社会的消费倾向就越低。 收入1000元,边际消费倾 向0.6,收入100000元,边际消费倾向0.1
一般消费品产能过剩,高档品供需两旺,不利于经济
国家统计局利用1986~2003年城乡居民住户资料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建立了平均消费倾向与基尼系数之间的消费函数,回归结果表明:
第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与收入分配成反比关系,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平均消费倾向越低。第二,农村居民消费对基尼系数的弹性系数(0.71)远高于城镇居民消费对基尼系数的弹性系数(0.28),说明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更为敏感,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所带来的消费倾向的下降程度而言,农村更甚于城镇。这一结果部分地解释了1990年以来的大多数年份,在收入水平低于城镇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增长速度和平均消费倾向却低于城镇的“背离”绝对收入假说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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