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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外经济交易与国际收支核算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收支核算就是关于对外经济交易的资金流量核算。但由于其分析领域和目的的特殊性,在具体核算框架和方法上又有着不同于一般资金流量核算的特点。有关国际收支的基本概念、核算主体和核算内容前面已经说明,本节专门讨论其核算和分析方法。
一、国际收支交易及其账户分类
国际收支交易是指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经济交易。从性质上讲,国际收支交易有两种,一种是“交换”,另一种是“赠与”。所谓“交换”指的是以等价交换或对等支付为基础的交易,其收支流量是双向的、对等的;而“赠与”则是单向的、不存在任何对等支付的交易。前者如国际间的商品买卖、证券交易、资金借贷,后者如国际间的援助或捐赠。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于这两类交易都必须按照相同的复式记账规则来进行记录,其具体的记录方式则取决于交易的分类方式。
国际收支核算的交易分类与国民核算的一般交易分类不尽相同,但两者又是完全兼容的;在多层次细分类的基础上,有关资料容易相互转换。正因如此,国际收支核算才能够作为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纳入完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同时,也要求我们对国际收支的有关分类概念有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理解。2020年高级统计师报名时间高级统计师考试教材统计时政热点统计师辅导高级统计师历年真购买点图片
题
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各种经济交易是按账户的形式分门别类组织核算的。账户的分类也就是交易的分类,同时,账户还能适当地反映交易产生的有关结果。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国际收支账户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即经常账户与积累(资本和金融)账户,两大账户又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子账户。在《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中,有关账户的分类与编码如图5-3所示。

图5-3国际收支核算的账户分类
显然,国际收支核算中的经常交易(账户)和资本交易(账户)的分类与资金流量核算基本一致,只是国际收支核算所涉及的有关交易项目较为特殊、更为单纯而已。两者的差别主要还是表现在金融交易(账户)方面。
与资金流量核算比较,国际收支核算中的金融交易分类也要适当考虑金融工具的差别,但更为强调交易目的和功能方面的差别。以“直接投资”为例,其中就包括了许多以持有企业的股票或股权等形式而进行的投资;但它与后面的“证券投资”在性质上又是根本区别的。又如“储备资产”,其中除了“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这类特殊的金融资产而外,还包括由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和其他可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对外金融资产;在资金流量核算中,它们则是被分散在各种金融工具类别之中的。毕竟,国际收支核算与资金流量核算两者的分析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即便对于同样一些金融交易,也可以采用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方式来进行分类。
二、国际收支的记账方法和计量原则
1.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方法
国际收支核算是建立在一套相对完备的账户基础之上的。为了科学地组织平衡核算和平衡分析,有关国际收支交易的数据必须按照“复式记账”的规则来进行记录。这一规则要求: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于每一笔经济交易,都必须同时在有关账户的“借方”或“贷方”进行等额的记录,做到“有借有贷,借贷相等”。
与会计学上借贷记账符号的意义相类似,在国际收支账户中,“贷方”记录的是能够获得某笔货款、收入或资金的项目,也即能够增加资金来源或减少资金占用的项目;“借方”记录的则是需要支付某笔货款、收入或资金的项目,也即将会增加资金占用或减少资金来源的项目。依据对外经济交易的特点,其借、贷方记录的主要内容可以列示如表5-3所示。
表5-3国际收支账户的借贷记录

在具体运用复式记账规则记录国际收支数据时,应该注意三种情况:
(1)对于存在对等支付关系的交易(交换),直接按实际交易的支付内容进行对等记录。例如,
①若某国的常住单位出口一批商品货物,首先应在货物贸易账户的贷方记录一笔“出口”;至于借方记录什么、记录在哪里,就要看具体交易的内容和方式了。如果出口货物的购买方是以外汇现钞支付的货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外汇资产增加”;如果出口方直接将货款存人了国外银行,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银行存款增加”;如果购货方尚未付款,而是开具短期票据延期支付,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应收货款增加”;如果是易货贸易,就在货物贸易账户的借方再记录一笔“进口”;而如果该批出口货物被用于抵偿一笔债务(贷款),则就应该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接受贷款减少”。
②若某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获得一笔投资收益,首先应在经常收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付投资收益”;贷方记录依具体交易而定。如果该笔收益已被外商以外汇形式提取,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外汇资产减少”;如果该笔收益已被存人本国银行,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非常住单位存款(对外负债)增加”;如果该笔收益并未提取,而是仍然留在原外商企业中,作为追加投资,就在直接投资账户中引进外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外商再投资收益的增加”。
(2)对于不存在对等支付关系的交易(赠予),一方面按实际交易的内容或结果在有关账户上给予记录,同时又在“经常转移账户”或“资本转移账户”上进行对应记录。后两类账户就是专门为了记录单向、无偿的“赠与”交易而设置的。例如:
①若某国的常住居民由国外获得一笔外汇汇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外汇资产增加”,并在经常转移账户的贷方记录“侨汇收入”。
②若某国向国外援助一批赈灾物资,就在货物贸易账户上记录“出口”,并在经常转移账户上记录“援外物资”。
③若某国取消一笔其他国家所欠的债务(贷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对外贷款减少”,并在资本转移账户的借方记录“减免国外的债务”。
(3)对于只存在一个交易者的特殊交易(如由于移民而引起的财产变化),其复式记账方式与上类似:一方面按现金转移或实物转移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账户上进行记录,另一方面在“资本转移账户”上进行对等记录。
依据复式记账原理,如果没有统计误差,全部国际收支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应该是恒等的。这种平衡关系既是我们组织核算的方法论基础,也是我们进行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之一。
2.国际收支核算的计量原则
在国际收支核算中,也遵循着国民经济核算的一般计量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收支核算本身的具体特点。
(1)国际收支的计价原则。
国际收支核算也要求采用核算期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有关交易的估价。这种市场价格是直接影响到特定交易的实际支付流量的价格,它允许同样数量的交易物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价格。因此,现行的实际市场价格不应简单地等同于市场报价、国际价格和指导性的管理价格等,后面这些价格形式不一定就是实际交易时所采用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实际形成的支付流量。
在实践中,对于易货贸易、跨国公司与其国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之间的交易、非市场性的货物或服务交易等,可以参照类似交易的标准市场价格(报价或实际价格)进行估价。此外,对一些特殊交易项目还可以运用“收益还原”等方法来进行近似估价。
就货物贸易而言,常见的市场价格有:“离岸价格(起运港船上交货价格,简记为F.O.B.)”和“到岸价格(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格,简记为C.I.F.)”,以及“成本加运费价格(简记为C&F)”等。在各国的海关统计中,为了反映实际进、出口岸的货物总值,一般按离岸价格计算出口,而按到岸价格计算进口。但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样估价存在着两个问题:①估价标准不统一,同样的商品(货物)在出口时采用离岸价格估价,在进口时又采用到岸价格估价,这就相对地高估了进口而低估了出口,对于货物贸易的收支平衡分析显然不利。②分类概念不清楚,采用到岸价格计算进口,实际上就将一部分运输和保险服务的内容包含到了货物贸易之中,这对于服务贸易的收支平衡分析显然也不合理。因此,在国际收支核算和其他涉及国际收支的国民经济核算中,货物的进、出口原则上都应该统一按“离岸价格”的标准进行估价。
当然,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货物交易与服务交易的区分并非总是绝对的,因为在按离岸价格计算的出口货物总值中,也会包含一些运输、搬运和保险费用;不过,这些服务活动在核算上被看成是常住单位之间互相提供的,因而不作为国际收支中的服务贸易。
(2)国际收支的记录时间原则。
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一项交易可能涉及几种既相关又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时间概念。如在货物贸易中,就分别有签约时间、交货时间、货物装运时间、海关结关时间、银行结算时间,等等。这里也有一个核算资料记录时间的选择问题。
国际收支交易的记录时间原则上仍然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也即在有关交易项目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时间记录核算资料。在这里,所有权的变更可以表现在法律形式上,也可以表现在实物或者实际的控制权、占有权上。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特别强调,一项交易的经济属性应该高于其法律形式,因而在实际运用“权责发生制”规则时,还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灵活掌握。
(3)国际收支的记账单位原则。
与国内的经济交易不同,对外交易通常是以各种不同的货币单位来计量和表示的,国际收支核算必须首先将其换算成统一的货币记账单位,然后才能通过汇总、整理各种各样的交易资料,进行全面综合的核算。
一般说,各国在确定其国际收支核算的货币记账单位时可以考虑两种方式:一是选用本国货币作为记账单位;二是选用某种汇率较为稳定且为多数交易所采用的外币(所谓“关键货币”)作为记账单位,如我国目前采用美元作为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单位,而欧盟各国则采用欧元作为其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单位。为了便于汇总和比较分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采用一定方式将不同记账单位的各国国际收支资料换算成统一的关键货币,或某种通用的“标准记账单位”。
三、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结构和内容
1.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本结构
国际收支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编制国际收支账户,二是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是系统描述国民经济总体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对外经济交易流量的统计平衡表。一方面,在国际收支账户中,对各类交易是分门别类进行核算的,依据复式记账原理,所有账户中的交易记录在总量上应该借贷平衡;如果将这些账户记录按适当的方式系统地组织起来,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借以全面反映一国国际收支的总量、结构和平衡状况。另一方面,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对国际收支诸账户的总括性反映。账户体系及其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充分保证了国际收支平衡表在内容上的完备性、结构上的关联性和分析上的一致性,从而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参照由其颁布的核算标准逐期编制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并向基金组织定期报送有关资料。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核算标准在内容、结构和方法等方面基本一致,但结合我国的实际核算基础和分析需要作了适当简化或变通处理。下面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内容,将主要参照货币基金组织颁布的核算标准加以介绍。
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表式上仍然形如一张收付式平衡表(表5-4),但却包含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账户体系,其账户和项目很多,且每一账户或项目上都有可能出现借方和贷方的数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栏(横标目)依次列示的是经过适当分类的国际收支诸账户和诸项目;宾栏(纵标目)所列示的则是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还在宾栏增添一列“差额”,以便观察和分析。
2.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
(1)货物和服务账户。
①货物的进出口,是指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买卖交易、易货交易或赠与交易等。一般情形下,货物进出口需要跨越国境或通过海关。但是,这里仍然有两种例外:一是跨越国境或海关的货物不一定都属于进出口,二是货物进出口也不一定都会跨越国境或海关。前者如过境的货物、运输设备或其他设备,进出某国仅供展览用的货物,在某国与其驻外大使馆(或军事基地等其他领土飞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等等,它们都不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交易,因而不属于进出口;后者如常住单位拥有的各种运输工具和远洋打捞船队在国外直接购买并在国外或国际水域、空域内消费掉的货物,以及常住单位拥有的其他离岸设施(如在表5-4国际收支平衡表(简表)


国际水域作业的石油钻井或天然气平台)在国外购买并就地消费掉的货物,它们都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交易,因而尽管没有经过口岸,仍然必须作为进出口处理。可见,国际收支核算中的货物进出口与海关统计中的货物进出口是有所不同的。
②服务的进出口,是指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的提供和享用。从性质讲,服务与货物的进出口需要适当加以区分,但这种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货物的进出口中通常可能包含一些服务的因素,如将货物运抵出口国港口的运输和保险服务等;另一方面,出于实际的考虑,服务的进出口中有时又不得不包含部分货物的因素,如旅客运输中提供的食品和饮料,或者外国游客在国内市场上购买的货物。不过,服务贸易不包括所谓“劳务输出(或输入)”,后者没有被纳入“国内生产”的范畴,因而不能作为服务贸易处理,有关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作为分配项目来处理。
对外服务贸易的领域十分广阔,其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在现行的国际收支核算中,服务被进一步细分为11种类型,它们分别是运输、旅游、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性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政府服务。
(2)收入账户。
①劳动者报酬,是指常住单位得自(或支付给)非常住单位的各种工资、薪金和其他福利,既包括货币报酬,也包括实物报酬。
⑦投资收益,这属于财产收入,具体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和其他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产生于对外拥有的各种金融资产或对外承担的各种金融负债,按其形成来源可以分为直接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即便被用于再投资,也仍然要先在收入账户中记录投资收益的获得或支付,然后在金融账户中记录相应的再投资。
(3)经常转移账户。
①政府经常转移,是指政府之间、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政府与其他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各种经常转移,包括:对战争或自然灾害的援助和捐赠,政府对国际组织的定期缴款和国际组织对政府的定期转移,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收缴,社会保险的缴款和付款,经过裁决的各种罚款,等等。
②其他部门经常转移,是指个人。企业、非政府机构或团体之间以及非政府常住单位与国外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常转移,包括:无偿援助和捐赠,侨汇,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款和付款,罚款和博彩收支,等等。这些项目中的许多与政府经常转移中的相应项目非常类似,只是参与交易的主体略有不同而已。
政府转移与其他部门转移的区别是:前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通常都是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后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通常都是非政府部门的机构单位。但是,如果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中有一方是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另一方是其他类型的机构单位,则该种转移究竟属于政府转移还是其他部门转移,应该由参与交易的常住单位的类型来确定。换言之,凡是本国政府提供的转移(无论其接受者是否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或接受的转移(亦无论其提供者是否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都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政府转移;而凡是本国非政府机构单位提供的转移(无论其接受者是否民间机构单位)或接受的转移(亦无论其提供者是否民间机构单位),都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其他部门转移。
(4)资本账户。
①资本转移,包括政府部门或非政府部门之间的投资捐赠、债务减免、未保险严重事故的赔偿(如石油泄漏赔款等)和其他以积累为目的、与积累有关的无偿转移。这些转移都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它们可以是现金转移,也可以是实物转移。此外,资本转移还包括由于移民而引起的财产变化:常住居民移居国外引起财产的减少,非常住居民移居本国则引起财产的增加。严格说,这种转移并非发生在两个交易者(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之间,只是由于同一经济单位常住身份的变化(常住单位变为非常住单位,或非常住单位变为常住单位)所引起的财产变化,因而是一种“特殊的交易”。
②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买卖,一般包括土地、地下资产等非生产(自然)资产和专利、商标权、版权等非生产无形资产。但由于土地的拥有者已被界定为所在国的常住经济单位,因而国际收支核算只须考虑其他非生产资产的买卖活动。
(5)金融账户。
①直接投资,是以参与企业管理或控制企业管理权为特征的一类投资活动。直接投资者通过对企业经营施加有效影响有可能获得丰厚的回报,因而投资者的利益是同所投资的企业长期联系在一起的。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只考虑跨国的(即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直接投资交易,具体包括:跨国设立全资企业或对其注入新的资金,跨国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或对其注入新的资金,以参股方式拥有国外某公司10%以上(含10%)的普通股股权或投票权,等等。
②证券投资,包括在各种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上所作的金融投资,前者如各种普通股、优先股和股权证等,后者如各种中长期公司债券、国库券、可转让债务工具和其他派生金融工具(期权)等。与直接投资不同的是,证券投资者不以参与企业管理或掌握企业管理权为其投资的主要目的,通常也不能对企业经营实施有效的影响;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因而需要分别考察。在国际收支核算中,为了适当区分在股本证券上进行的投资究竟是直接投资还是证券投资,通常采用前述的“10%标准”,即以参股方式拥有国外某公司10%以上(含10%)的普通股或投票权者为直接投资,不足此数者则为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的区分有时又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也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常住单位原来(上一个核算期)的对外投资持有股权不足10%,这属于证券投资;以后通过追加新的投资,达到或超过了10%的标准,则新追加的投资就属于直接投资了。至于原来进行的那部分证券投资,也要通过相应的再分类处理,重新调整为直接投资(这本身不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内容,而是一种非交易性质的外生变化),并在国际投资头寸核算中纳入直接投资的存量。
③其他投资,这是一个剩余项目,包括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后面将要说明的在储备资产上的投资)以外的所有金融交易的内容。按金融工具划分,主要有:流通货币(货币当局以外的常住单位所持有的外币或非常住单位所持有的本币)、各种存款(可转让存款和不可转让、但可在短期内承兑的存款)、各种贷款(包括贸易信贷、抵押贷款、回购协议、融资租赁、使用基金组织的信贷或贷款、各种预收或预付款项等),以及其他债权或债务(如在非货币性国际组织中认缴的股本金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6)储备资产账户。
储备资产是由一国货币当局(央行、外汇管理局或联邦储备委员会等)拥有或控制、并可直接或间接用于平衡其国际收支外部金融资产。具体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向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和对基金组织的贷款)、各种外汇资产(通货、存款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对外债权。储备资产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是由中央银行或政府部门持有或控制的金融资产;其次,作为金融债权(此处忽略单方面的金融资产),它应该是对非常住单位持有的;最后,它还必须是具有高度流动性(变现性或可兑换性),因而能够随时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差额的对外金融资产。储备资产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国际金融地位。
(7)误差与遗漏项目。
这是考虑到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重复、遗漏和其他差错而设立的平衡项目。表5-4中的“国际收支总计”是指各账户所有交易项目之发生额的总和。根据复式记账原理,该行的借方(国际支付)总计和贷方(国际收入)总计应该是相互平衡的。但核算和编表实务中,可能存在着资料来源不同、交易记录不完整、核算方法不统一、记录时间不一致,以及各种货币之间相互换算时难以避免的误差等原因,实际计算出的国际收支借、贷总额通常难以恰好相等,这就需要通过“误差与遗漏”项目进行账面平衡。当国际收支诸账户的借方总计大于贷方总计时,误差和遗漏项目应列入平衡表的贷方;而当贷方总计大于借方总计时,误差和遗漏就应该列入平衡表的贷方了。经过调整之后,全表的借方总计永远等于贷方总计。为简单计,表5-4的实例中假定误差为零。
四、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分析应用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国际收支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从事对外经济往来的规模和结构、一国的国际经济地位及其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通过对国际收支平衡表有关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问题,找出症结,寻求对策,对于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常规分析包括总量和结构分析、差额分析以及动态分析三个方面。
1.国际收支总量及其结构分析
该项分析主要通过国际收支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的水平,考察对外经济交易实际达到的总规模;通过各类对外交易的流量水平,考察国际收支的结构特征;通过国际收支诸指标之间以及国际收支指标与其他国民经济核算指标的对比,考察宏观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等等。
有关后一方面的内容,常见的分析方式有:通过商品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比,考察国民经济生产成果与对外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即外贸依存度);类似地,还可以分别计算外贸进口依存度和出口依存度指标,以及其他的国际收支依存度指标。再者,通过储备资产存量与外贸进口总额的对比,还可以研究储备资产存量对于稳定一国国际收支状况和国际金融地位的保证程度。一般认为,某一时点上较为适宜的储备资产存量,应该保持在近期内连续3~4个月累计进口额的水平,这样,才能在应付某些特殊情况时提供必要的清偿手段。
2.国际收支差额及其平衡分析
国际收支差额是进行平衡分析的基本工具。对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每一账户(或交易项目),都可以计算相应的“差额”指标(其定义为贷方数减借方数)。一般地,当该差额为正数时,表示收大于支(顺差);反之,则表示支大于收(逆差);当借贷方数额相等时,差额为零,表示收支平衡。但应注意,对于储备资产账户而言,顺差就是储备资产的净减少,逆差则是储备资产的净增加(这由差额的定义所决定)。显然,在不同层次的诸账户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额平衡关系。例如:

经常差额+资本账户差额+金融账户差额=零(忽略误差因素) (5-6)
或者 经常差额=-(金融账户差额+资本账户差额)
上面各式表明,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局部的差额之和等于相应的总差额;某一部分的差额之和又与其余部分的差额之和互为相反数(绝对值相等,符号则相反)。理解这种平衡结构,对于分析问题将会有所助益。
尽管整个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永远是相等的,这种平衡本质上仍然属于核算的平衡,因为在这里,交易的差额最终都会通过储备资产的增减变动给予弥补(即便是未清偿的债务也会表现为储备资产中应收或应付账款的变动),核算上的误差则是通过专门设置的项目来予以抵消的。不过,在个别的对外交易项目或账户上要求绝对的收支平衡往往是不现实的,也不应成为国际收支政策和国际收支管理的一般目标。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个别项目或账户上的收支不平衡应该说是国际收支的常态,而不同项目、不同账户上收支差额(顺差或逆差)的相互调节、相互补充,则是实现国际收支整体平衡的一般方式。
通常,人们将储备资产以外的所有对外交易视为自主性交易,而将储备资产的变动视为国际收支的被动调节的平衡项目。在自主性交易与调节性交易之间画一条线,自主性交易位于其上,又称为“线上项目”;调节性交易位于其下,则称为“线下项目”。一般公认的分析程序是:线下项目的差额(储备资产差额)可以调节线上项目的差额(国际收支总差额),最终实现国际收支的整体平衡。
另一方面,关于国际收支中自主性交易与调节性交易的区分又是相对的。在经过适当设计的国际收支平衡分析结构中,各种对外经济交易应该依其自主性程度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排序,从而显示出一定的层次性,更便于逐步地进行分析。我们只需在表中的适当项目之下划一条水平线,线上的部分就是自主性项目,其差额(如果存在)必定可由线下项目的相反差额来弥补、调节或抵消。这就赋予整个分析结构以相当的灵活性。表5-5就是这样建立的一个国际收支平衡分析表,表后的“线上差额(累计栏)”显示了国际收支分析中一些常用的差额指标。
表5-5国际收支差额分析的结构

在表5-5的各项线上差额中,“有形贸易差额”、“有形和无形贸易差额”以及“经常差额”的意义不言自明。一般而言,有形贸易差额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中比重最大的一项,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常常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经常差额又是衡量一国对外经济往来实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的基本指标,它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收支差额的总体态势。经常差额必须通过资本和金融交易的差额来予以调剂或弥补。
进一步引入资本转移和非金融非生产资产买卖等交易内容,累计得到的线上差额就是“对外净贷出(或净借入)”。该指标的分析意义与资金流量核算中的有关概念相同,即表明一国在整个对外非金融交易中的资金余缺情况。对外净贷出(或净借人)只能通过金融交易的相应差额来予以调剂或弥补。
“基本差额”是全部对外经常交易、资本交易和长期金融交易的累计差额,反映各种较为稳定的基本因素在近期内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的综合影响。为此,需要对证券投资和其他金融投资按期限长短进行适当划分,通常采用的标准是以一年为期限:时间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达到或超过一年的则为长期投资。基本差额的平衡方式无非有两种:一是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工具,通过短期融资手段调剂差额;再就是增减储备资产,最终实现核算上的差额平衡。
“总差额”则是国际收支差额的最为概括的度量,也是最终需要由储备资产变动给予调节的各种自主性交易的总差额。它集中反映了全部国际收支交易实际是否平衡以及失衡的状况和程度。
作为实例,依据表5-4的资料,容易计算各种国际收支差额指标,见表5-6可知,该国民经济总体在货物贸易上有70个单位的顺差,而在服务贸易上则有29个
表5-6国际收支差额分析表数例

单位的逆差,整个经常账户上拥有41个单位的顺差。该国向国外净转移资本3个单位,在长期金融交易中又净流出资金2个单位,基本差额下还有顺差36个单位;再通过短期融资方式净引入资金6个单位,最后使得全部国际收支交易拥有42个单位的顺差,该国的储备资产也由此增加了42个单位。
在实际分析中,整个国际收支出现顺差不一定是好事,反过来,出现逆差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如果连续多年的顺差主要是由经常交易盈余构成的,就表明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具有非常坚实的经济基础,是以它所具备的对外经济实力作为主要支撑点的。而倘若该国的对外经常交易出现重大赤字,主要通过对外大量举债的方式来进行弥补,即使平衡了国际收支,甚或在短期内形成了一定数额的总顺差,这种国际收支地位仍然是不稳固的;一旦对外债务纷纷到期,必须偿还而又缺乏必要的资金实力,就有可能陷入国际支付的困境,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3.国际收支的动态分析
在连续编制出不同年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通过动态对比,可以观察国际收支在总量、结构和差额等方面的变动情况,进而探寻其影响因素,研究其变动趋势或规律,分析国际收支政策的实际效果,以便为未来的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基础和依据。
第四节 对外经济交易与国际收支核算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收支核算就是关于对外经济交易的资金流量核算。但由于其分析领域和目的的特殊性,在具体核算框架和方法上又有着不同于一般资金流量核算的特点。有关国际收支的基本概念、核算主体和核算内容前面已经说明,本节专门讨论其核算和分析方法。
一、国际收支交易及其账户分类
国际收支交易是指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经济交易。从性质上讲,国际收支交易有两种,一种是“交换”,另一种是“赠与”。所谓“交换”指的是以等价交换或对等支付为基础的交易,其收支流量是双向的、对等的;而“赠与”则是单向的、不存在任何对等支付的交易。前者如国际间的商品买卖、证券交易、资金借贷,后者如国际间的援助或捐赠。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于这两类交易都必须按照相同的复式记账规则来进行记录,其具体的记录方式则取决于交易的分类方式。
国际收支核算的交易分类与国民核算的一般交易分类不尽相同,但两者又是完全兼容的;在多层次细分类的基础上,有关资料容易相互转换。正因如此,国际收支核算才能够作为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纳入完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同时,也要求我们对国际收支的有关分类概念有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理解。2020年高级统计师报名时间高级统计师考试教材统计时政热点统计师辅导高级统计师历年真购买点图片
题
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各种经济交易是按账户的形式分门别类组织核算的。账户的分类也就是交易的分类,同时,账户还能适当地反映交易产生的有关结果。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国际收支账户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即经常账户与积累(资本和金融)账户,两大账户又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子账户。在《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中,有关账户的分类与编码如图5-3所示。

图5-3国际收支核算的账户分类
显然,国际收支核算中的经常交易(账户)和资本交易(账户)的分类与资金流量核算基本一致,只是国际收支核算所涉及的有关交易项目较为特殊、更为单纯而已。两者的差别主要还是表现在金融交易(账户)方面。
与资金流量核算比较,国际收支核算中的金融交易分类也要适当考虑金融工具的差别,但更为强调交易目的和功能方面的差别。以“直接投资”为例,其中就包括了许多以持有企业的股票或股权等形式而进行的投资;但它与后面的“证券投资”在性质上又是根本区别的。又如“储备资产”,其中除了“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这类特殊的金融资产而外,还包括由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和其他可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对外金融资产;在资金流量核算中,它们则是被分散在各种金融工具类别之中的。毕竟,国际收支核算与资金流量核算两者的分析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即便对于同样一些金融交易,也可以采用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方式来进行分类。
二、国际收支的记账方法和计量原则
1.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方法
国际收支核算是建立在一套相对完备的账户基础之上的。为了科学地组织平衡核算和平衡分析,有关国际收支交易的数据必须按照“复式记账”的规则来进行记录。这一规则要求: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对于每一笔经济交易,都必须同时在有关账户的“借方”或“贷方”进行等额的记录,做到“有借有贷,借贷相等”。
与会计学上借贷记账符号的意义相类似,在国际收支账户中,“贷方”记录的是能够获得某笔货款、收入或资金的项目,也即能够增加资金来源或减少资金占用的项目;“借方”记录的则是需要支付某笔货款、收入或资金的项目,也即将会增加资金占用或减少资金来源的项目。依据对外经济交易的特点,其借、贷方记录的主要内容可以列示如表5-3所示。
表5-3国际收支账户的借贷记录

在具体运用复式记账规则记录国际收支数据时,应该注意三种情况:
(1)对于存在对等支付关系的交易(交换),直接按实际交易的支付内容进行对等记录。例如,
①若某国的常住单位出口一批商品货物,首先应在货物贸易账户的贷方记录一笔“出口”;至于借方记录什么、记录在哪里,就要看具体交易的内容和方式了。如果出口货物的购买方是以外汇现钞支付的货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外汇资产增加”;如果出口方直接将货款存人了国外银行,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银行存款增加”;如果购货方尚未付款,而是开具短期票据延期支付,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应收货款增加”;如果是易货贸易,就在货物贸易账户的借方再记录一笔“进口”;而如果该批出口货物被用于抵偿一笔债务(贷款),则就应该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接受贷款减少”。
②若某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获得一笔投资收益,首先应在经常收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付投资收益”;贷方记录依具体交易而定。如果该笔收益已被外商以外汇形式提取,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外汇资产减少”;如果该笔收益已被存人本国银行,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非常住单位存款(对外负债)增加”;如果该笔收益并未提取,而是仍然留在原外商企业中,作为追加投资,就在直接投资账户中引进外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外商再投资收益的增加”。
(2)对于不存在对等支付关系的交易(赠予),一方面按实际交易的内容或结果在有关账户上给予记录,同时又在“经常转移账户”或“资本转移账户”上进行对应记录。后两类账户就是专门为了记录单向、无偿的“赠与”交易而设置的。例如:
①若某国的常住居民由国外获得一笔外汇汇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记录“外汇资产增加”,并在经常转移账户的贷方记录“侨汇收入”。
②若某国向国外援助一批赈灾物资,就在货物贸易账户上记录“出口”,并在经常转移账户上记录“援外物资”。
③若某国取消一笔其他国家所欠的债务(贷款),就在其他投资账户的贷方记录“对外贷款减少”,并在资本转移账户的借方记录“减免国外的债务”。
(3)对于只存在一个交易者的特殊交易(如由于移民而引起的财产变化),其复式记账方式与上类似:一方面按现金转移或实物转移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账户上进行记录,另一方面在“资本转移账户”上进行对等记录。
依据复式记账原理,如果没有统计误差,全部国际收支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应该是恒等的。这种平衡关系既是我们组织核算的方法论基础,也是我们进行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之一。
2.国际收支核算的计量原则
在国际收支核算中,也遵循着国民经济核算的一般计量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收支核算本身的具体特点。
(1)国际收支的计价原则。
国际收支核算也要求采用核算期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有关交易的估价。这种市场价格是直接影响到特定交易的实际支付流量的价格,它允许同样数量的交易物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价格。因此,现行的实际市场价格不应简单地等同于市场报价、国际价格和指导性的管理价格等,后面这些价格形式不一定就是实际交易时所采用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实际形成的支付流量。
在实践中,对于易货贸易、跨国公司与其国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之间的交易、非市场性的货物或服务交易等,可以参照类似交易的标准市场价格(报价或实际价格)进行估价。此外,对一些特殊交易项目还可以运用“收益还原”等方法来进行近似估价。
就货物贸易而言,常见的市场价格有:“离岸价格(起运港船上交货价格,简记为F.O.B.)”和“到岸价格(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格,简记为C.I.F.)”,以及“成本加运费价格(简记为C&F)”等。在各国的海关统计中,为了反映实际进、出口岸的货物总值,一般按离岸价格计算出口,而按到岸价格计算进口。但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样估价存在着两个问题:①估价标准不统一,同样的商品(货物)在出口时采用离岸价格估价,在进口时又采用到岸价格估价,这就相对地高估了进口而低估了出口,对于货物贸易的收支平衡分析显然不利。②分类概念不清楚,采用到岸价格计算进口,实际上就将一部分运输和保险服务的内容包含到了货物贸易之中,这对于服务贸易的收支平衡分析显然也不合理。因此,在国际收支核算和其他涉及国际收支的国民经济核算中,货物的进、出口原则上都应该统一按“离岸价格”的标准进行估价。
当然,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货物交易与服务交易的区分并非总是绝对的,因为在按离岸价格计算的出口货物总值中,也会包含一些运输、搬运和保险费用;不过,这些服务活动在核算上被看成是常住单位之间互相提供的,因而不作为国际收支中的服务贸易。
(2)国际收支的记录时间原则。
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一项交易可能涉及几种既相关又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时间概念。如在货物贸易中,就分别有签约时间、交货时间、货物装运时间、海关结关时间、银行结算时间,等等。这里也有一个核算资料记录时间的选择问题。
国际收支交易的记录时间原则上仍然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也即在有关交易项目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时间记录核算资料。在这里,所有权的变更可以表现在法律形式上,也可以表现在实物或者实际的控制权、占有权上。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特别强调,一项交易的经济属性应该高于其法律形式,因而在实际运用“权责发生制”规则时,还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灵活掌握。
(3)国际收支的记账单位原则。
与国内的经济交易不同,对外交易通常是以各种不同的货币单位来计量和表示的,国际收支核算必须首先将其换算成统一的货币记账单位,然后才能通过汇总、整理各种各样的交易资料,进行全面综合的核算。
一般说,各国在确定其国际收支核算的货币记账单位时可以考虑两种方式:一是选用本国货币作为记账单位;二是选用某种汇率较为稳定且为多数交易所采用的外币(所谓“关键货币”)作为记账单位,如我国目前采用美元作为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单位,而欧盟各国则采用欧元作为其国际收支核算的记账单位。为了便于汇总和比较分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采用一定方式将不同记账单位的各国国际收支资料换算成统一的关键货币,或某种通用的“标准记账单位”。
三、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结构和内容
1.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本结构
国际收支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编制国际收支账户,二是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是系统描述国民经济总体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对外经济交易流量的统计平衡表。一方面,在国际收支账户中,对各类交易是分门别类进行核算的,依据复式记账原理,所有账户中的交易记录在总量上应该借贷平衡;如果将这些账户记录按适当的方式系统地组织起来,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借以全面反映一国国际收支的总量、结构和平衡状况。另一方面,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对国际收支诸账户的总括性反映。账户体系及其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充分保证了国际收支平衡表在内容上的完备性、结构上的关联性和分析上的一致性,从而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参照由其颁布的核算标准逐期编制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并向基金组织定期报送有关资料。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核算标准在内容、结构和方法等方面基本一致,但结合我国的实际核算基础和分析需要作了适当简化或变通处理。下面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内容,将主要参照货币基金组织颁布的核算标准加以介绍。
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表式上仍然形如一张收付式平衡表(表5-4),但却包含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账户体系,其账户和项目很多,且每一账户或项目上都有可能出现借方和贷方的数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栏(横标目)依次列示的是经过适当分类的国际收支诸账户和诸项目;宾栏(纵标目)所列示的则是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还在宾栏增添一列“差额”,以便观察和分析。
2.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
(1)货物和服务账户。
①货物的进出口,是指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买卖交易、易货交易或赠与交易等。一般情形下,货物进出口需要跨越国境或通过海关。但是,这里仍然有两种例外:一是跨越国境或海关的货物不一定都属于进出口,二是货物进出口也不一定都会跨越国境或海关。前者如过境的货物、运输设备或其他设备,进出某国仅供展览用的货物,在某国与其驻外大使馆(或军事基地等其他领土飞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等等,它们都不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交易,因而不属于进出口;后者如常住单位拥有的各种运输工具和远洋打捞船队在国外直接购买并在国外或国际水域、空域内消费掉的货物,以及常住单位拥有的其他离岸设施(如在表5-4国际收支平衡表(简表)


国际水域作业的石油钻井或天然气平台)在国外购买并就地消费掉的货物,它们都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交易,因而尽管没有经过口岸,仍然必须作为进出口处理。可见,国际收支核算中的货物进出口与海关统计中的货物进出口是有所不同的。
②服务的进出口,是指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的提供和享用。从性质讲,服务与货物的进出口需要适当加以区分,但这种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货物的进出口中通常可能包含一些服务的因素,如将货物运抵出口国港口的运输和保险服务等;另一方面,出于实际的考虑,服务的进出口中有时又不得不包含部分货物的因素,如旅客运输中提供的食品和饮料,或者外国游客在国内市场上购买的货物。不过,服务贸易不包括所谓“劳务输出(或输入)”,后者没有被纳入“国内生产”的范畴,因而不能作为服务贸易处理,有关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作为分配项目来处理。
对外服务贸易的领域十分广阔,其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在现行的国际收支核算中,服务被进一步细分为11种类型,它们分别是运输、旅游、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性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政府服务。
(2)收入账户。
①劳动者报酬,是指常住单位得自(或支付给)非常住单位的各种工资、薪金和其他福利,既包括货币报酬,也包括实物报酬。
⑦投资收益,这属于财产收入,具体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和其他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产生于对外拥有的各种金融资产或对外承担的各种金融负债,按其形成来源可以分为直接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即便被用于再投资,也仍然要先在收入账户中记录投资收益的获得或支付,然后在金融账户中记录相应的再投资。
(3)经常转移账户。
①政府经常转移,是指政府之间、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政府与其他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各种经常转移,包括:对战争或自然灾害的援助和捐赠,政府对国际组织的定期缴款和国际组织对政府的定期转移,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收缴,社会保险的缴款和付款,经过裁决的各种罚款,等等。
②其他部门经常转移,是指个人。企业、非政府机构或团体之间以及非政府常住单位与国外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常转移,包括:无偿援助和捐赠,侨汇,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款和付款,罚款和博彩收支,等等。这些项目中的许多与政府经常转移中的相应项目非常类似,只是参与交易的主体略有不同而已。
政府转移与其他部门转移的区别是:前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通常都是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后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通常都是非政府部门的机构单位。但是,如果一种转移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中有一方是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另一方是其他类型的机构单位,则该种转移究竟属于政府转移还是其他部门转移,应该由参与交易的常住单位的类型来确定。换言之,凡是本国政府提供的转移(无论其接受者是否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或接受的转移(亦无论其提供者是否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都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政府转移;而凡是本国非政府机构单位提供的转移(无论其接受者是否民间机构单位)或接受的转移(亦无论其提供者是否民间机构单位),都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其他部门转移。
(4)资本账户。
①资本转移,包括政府部门或非政府部门之间的投资捐赠、债务减免、未保险严重事故的赔偿(如石油泄漏赔款等)和其他以积累为目的、与积累有关的无偿转移。这些转移都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它们可以是现金转移,也可以是实物转移。此外,资本转移还包括由于移民而引起的财产变化:常住居民移居国外引起财产的减少,非常住居民移居本国则引起财产的增加。严格说,这种转移并非发生在两个交易者(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之间,只是由于同一经济单位常住身份的变化(常住单位变为非常住单位,或非常住单位变为常住单位)所引起的财产变化,因而是一种“特殊的交易”。
②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买卖,一般包括土地、地下资产等非生产(自然)资产和专利、商标权、版权等非生产无形资产。但由于土地的拥有者已被界定为所在国的常住经济单位,因而国际收支核算只须考虑其他非生产资产的买卖活动。
(5)金融账户。
①直接投资,是以参与企业管理或控制企业管理权为特征的一类投资活动。直接投资者通过对企业经营施加有效影响有可能获得丰厚的回报,因而投资者的利益是同所投资的企业长期联系在一起的。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只考虑跨国的(即发生在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直接投资交易,具体包括:跨国设立全资企业或对其注入新的资金,跨国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或对其注入新的资金,以参股方式拥有国外某公司10%以上(含10%)的普通股股权或投票权,等等。
②证券投资,包括在各种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上所作的金融投资,前者如各种普通股、优先股和股权证等,后者如各种中长期公司债券、国库券、可转让债务工具和其他派生金融工具(期权)等。与直接投资不同的是,证券投资者不以参与企业管理或掌握企业管理权为其投资的主要目的,通常也不能对企业经营实施有效的影响;两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因而需要分别考察。在国际收支核算中,为了适当区分在股本证券上进行的投资究竟是直接投资还是证券投资,通常采用前述的“10%标准”,即以参股方式拥有国外某公司10%以上(含10%)的普通股或投票权者为直接投资,不足此数者则为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的区分有时又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也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常住单位原来(上一个核算期)的对外投资持有股权不足10%,这属于证券投资;以后通过追加新的投资,达到或超过了10%的标准,则新追加的投资就属于直接投资了。至于原来进行的那部分证券投资,也要通过相应的再分类处理,重新调整为直接投资(这本身不属于国际收支核算的内容,而是一种非交易性质的外生变化),并在国际投资头寸核算中纳入直接投资的存量。
③其他投资,这是一个剩余项目,包括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后面将要说明的在储备资产上的投资)以外的所有金融交易的内容。按金融工具划分,主要有:流通货币(货币当局以外的常住单位所持有的外币或非常住单位所持有的本币)、各种存款(可转让存款和不可转让、但可在短期内承兑的存款)、各种贷款(包括贸易信贷、抵押贷款、回购协议、融资租赁、使用基金组织的信贷或贷款、各种预收或预付款项等),以及其他债权或债务(如在非货币性国际组织中认缴的股本金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6)储备资产账户。
储备资产是由一国货币当局(央行、外汇管理局或联邦储备委员会等)拥有或控制、并可直接或间接用于平衡其国际收支外部金融资产。具体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向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和对基金组织的贷款)、各种外汇资产(通货、存款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对外债权。储备资产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是由中央银行或政府部门持有或控制的金融资产;其次,作为金融债权(此处忽略单方面的金融资产),它应该是对非常住单位持有的;最后,它还必须是具有高度流动性(变现性或可兑换性),因而能够随时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差额的对外金融资产。储备资产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国际金融地位。
(7)误差与遗漏项目。
这是考虑到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重复、遗漏和其他差错而设立的平衡项目。表5-4中的“国际收支总计”是指各账户所有交易项目之发生额的总和。根据复式记账原理,该行的借方(国际支付)总计和贷方(国际收入)总计应该是相互平衡的。但核算和编表实务中,可能存在着资料来源不同、交易记录不完整、核算方法不统一、记录时间不一致,以及各种货币之间相互换算时难以避免的误差等原因,实际计算出的国际收支借、贷总额通常难以恰好相等,这就需要通过“误差与遗漏”项目进行账面平衡。当国际收支诸账户的借方总计大于贷方总计时,误差和遗漏项目应列入平衡表的贷方;而当贷方总计大于借方总计时,误差和遗漏就应该列入平衡表的贷方了。经过调整之后,全表的借方总计永远等于贷方总计。为简单计,表5-4的实例中假定误差为零。
四、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分析应用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国际收支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从事对外经济往来的规模和结构、一国的国际经济地位及其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通过对国际收支平衡表有关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问题,找出症结,寻求对策,对于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常规分析包括总量和结构分析、差额分析以及动态分析三个方面。
1.国际收支总量及其结构分析
该项分析主要通过国际收支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的水平,考察对外经济交易实际达到的总规模;通过各类对外交易的流量水平,考察国际收支的结构特征;通过国际收支诸指标之间以及国际收支指标与其他国民经济核算指标的对比,考察宏观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等等。
有关后一方面的内容,常见的分析方式有:通过商品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比,考察国民经济生产成果与对外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即外贸依存度);类似地,还可以分别计算外贸进口依存度和出口依存度指标,以及其他的国际收支依存度指标。再者,通过储备资产存量与外贸进口总额的对比,还可以研究储备资产存量对于稳定一国国际收支状况和国际金融地位的保证程度。一般认为,某一时点上较为适宜的储备资产存量,应该保持在近期内连续3~4个月累计进口额的水平,这样,才能在应付某些特殊情况时提供必要的清偿手段。
2.国际收支差额及其平衡分析
国际收支差额是进行平衡分析的基本工具。对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每一账户(或交易项目),都可以计算相应的“差额”指标(其定义为贷方数减借方数)。一般地,当该差额为正数时,表示收大于支(顺差);反之,则表示支大于收(逆差);当借贷方数额相等时,差额为零,表示收支平衡。但应注意,对于储备资产账户而言,顺差就是储备资产的净减少,逆差则是储备资产的净增加(这由差额的定义所决定)。显然,在不同层次的诸账户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额平衡关系。例如:

经常差额+资本账户差额+金融账户差额=零(忽略误差因素) (5-6)
或者 经常差额=-(金融账户差额+资本账户差额)
上面各式表明,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局部的差额之和等于相应的总差额;某一部分的差额之和又与其余部分的差额之和互为相反数(绝对值相等,符号则相反)。理解这种平衡结构,对于分析问题将会有所助益。
尽管整个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永远是相等的,这种平衡本质上仍然属于核算的平衡,因为在这里,交易的差额最终都会通过储备资产的增减变动给予弥补(即便是未清偿的债务也会表现为储备资产中应收或应付账款的变动),核算上的误差则是通过专门设置的项目来予以抵消的。不过,在个别的对外交易项目或账户上要求绝对的收支平衡往往是不现实的,也不应成为国际收支政策和国际收支管理的一般目标。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个别项目或账户上的收支不平衡应该说是国际收支的常态,而不同项目、不同账户上收支差额(顺差或逆差)的相互调节、相互补充,则是实现国际收支整体平衡的一般方式。
通常,人们将储备资产以外的所有对外交易视为自主性交易,而将储备资产的变动视为国际收支的被动调节的平衡项目。在自主性交易与调节性交易之间画一条线,自主性交易位于其上,又称为“线上项目”;调节性交易位于其下,则称为“线下项目”。一般公认的分析程序是:线下项目的差额(储备资产差额)可以调节线上项目的差额(国际收支总差额),最终实现国际收支的整体平衡。
另一方面,关于国际收支中自主性交易与调节性交易的区分又是相对的。在经过适当设计的国际收支平衡分析结构中,各种对外经济交易应该依其自主性程度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排序,从而显示出一定的层次性,更便于逐步地进行分析。我们只需在表中的适当项目之下划一条水平线,线上的部分就是自主性项目,其差额(如果存在)必定可由线下项目的相反差额来弥补、调节或抵消。这就赋予整个分析结构以相当的灵活性。表5-5就是这样建立的一个国际收支平衡分析表,表后的“线上差额(累计栏)”显示了国际收支分析中一些常用的差额指标。
表5-5国际收支差额分析的结构

在表5-5的各项线上差额中,“有形贸易差额”、“有形和无形贸易差额”以及“经常差额”的意义不言自明。一般而言,有形贸易差额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中比重最大的一项,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常常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经常差额又是衡量一国对外经济往来实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的基本指标,它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收支差额的总体态势。经常差额必须通过资本和金融交易的差额来予以调剂或弥补。
进一步引入资本转移和非金融非生产资产买卖等交易内容,累计得到的线上差额就是“对外净贷出(或净借入)”。该指标的分析意义与资金流量核算中的有关概念相同,即表明一国在整个对外非金融交易中的资金余缺情况。对外净贷出(或净借人)只能通过金融交易的相应差额来予以调剂或弥补。
“基本差额”是全部对外经常交易、资本交易和长期金融交易的累计差额,反映各种较为稳定的基本因素在近期内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的综合影响。为此,需要对证券投资和其他金融投资按期限长短进行适当划分,通常采用的标准是以一年为期限:时间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达到或超过一年的则为长期投资。基本差额的平衡方式无非有两种:一是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工具,通过短期融资手段调剂差额;再就是增减储备资产,最终实现核算上的差额平衡。
“总差额”则是国际收支差额的最为概括的度量,也是最终需要由储备资产变动给予调节的各种自主性交易的总差额。它集中反映了全部国际收支交易实际是否平衡以及失衡的状况和程度。
作为实例,依据表5-4的资料,容易计算各种国际收支差额指标,见表5-6可知,该国民经济总体在货物贸易上有70个单位的顺差,而在服务贸易上则有29个
表5-6国际收支差额分析表数例

单位的逆差,整个经常账户上拥有41个单位的顺差。该国向国外净转移资本3个单位,在长期金融交易中又净流出资金2个单位,基本差额下还有顺差36个单位;再通过短期融资方式净引入资金6个单位,最后使得全部国际收支交易拥有42个单位的顺差,该国的储备资产也由此增加了42个单位。
在实际分析中,整个国际收支出现顺差不一定是好事,反过来,出现逆差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如果连续多年的顺差主要是由经常交易盈余构成的,就表明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具有非常坚实的经济基础,是以它所具备的对外经济实力作为主要支撑点的。而倘若该国的对外经常交易出现重大赤字,主要通过对外大量举债的方式来进行弥补,即使平衡了国际收支,甚或在短期内形成了一定数额的总顺差,这种国际收支地位仍然是不稳固的;一旦对外债务纷纷到期,必须偿还而又缺乏必要的资金实力,就有可能陷入国际支付的困境,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3.国际收支的动态分析
在连续编制出不同年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通过动态对比,可以观察国际收支在总量、结构和差额等方面的变动情况,进而探寻其影响因素,研究其变动趋势或规律,分析国际收支政策的实际效果,以便为未来的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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